早在十六年前,政府已著手研究在香港發展大型風力發電設施的可行性。
關於在本港離岸興建海上大型風力發電場的研究,早已在2002年由香港機電工程署公佈。在《第一階段香港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可行性研究》(Study on the Potential Applications of Renewable Energy in Hong Kong) 中, 顯示香港風力資源豐富 (即每平方米200瓦或以上) 的陸地約有393平方公里,而具有潛力發展風力發電的區域主要為高地和大部分離岸海域。同時,香港風力資源圖顯示風力資源最豐富的區域 (超過每平方米600瓦) 一般位於香港東面的山頂 。
因政府向兩電鼓勵研究本港發展大型風力發電設施的可行性,港燈在南丫島建造了當時全港唯一的巨型風力發電風車,並於2006年正式開始運作。其後,兩電分別於2009及2010年正式將兩個風力發電的提案交予環保署,進入環境評估申請程序。當時,中電擬建的海上風力發電場選址東南水域果洲群島;而港燈則選址於南丫島與長洲之間海域。
同年,兩電環境評估報告都成功獲環保署通過。但在工程蓄勢待發之際,兩項工程都突然被叫停,直至2018年的今天都未有下文。由於政府和兩電均沒有公佈工程擱置原因,公眾及環保團體均無法得知箇中原由。其後,負責研究與策劃南丫島風車的前港燈工程設計總經理曹志華指出,本港選址風速每秒只得9至10米,而歐美則達到20至22米,可見本港風力不足。另一方面,製造風電設施耗費大量能源而且每20年需要更換一次風車。此外,風車於風速低於及高於某個水平時都不能運作轉動,限制甚多,因此在風速偏低的香港未必能最大化利用風車及符環保原則。因此,曹志華認為香港推行大型風力發電項目效益不大。
綜觀而言,政府可行性研究報告指出的論點與項目設計工程師的說法南轅北轍,而風力發電場項目在動土前才被叫停,是否證明政府可行性報告出現漏洞呢?筆者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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